毕竟是第一次动心。
结果却连说出口的机会都没有,秦朗不由有些黯然。
他不止一次的想过,如果能更早一步遇到阮芍就好了。
阮芍出了医院后就给几个朋友分别打了电话。
来美国三年,她自然也交到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。
现在决定回国了,肯定要跟朋友知会一声,离开前也要跟朋友再聚一次。
至于刚才遇到的秦朗她已经抛在脑后了。
因为知道秦朗对她有意思,所以在医院的时候她其实都很注意跟秦朗之间的距离。
如果换做以前,她可能迟钝的根本就感觉不出来这丝不同。
但跟靳易谈了恋爱之后,她在感情这方面也变得敏锐起来了。
别人对她有没有意思,相处久了想不发现都难。
好在秦朗很有分寸,知道她有男朋友之后也没做出过什么出格的行为。
抛开秦朗对她有意思这点。
他本人真的很优秀,在工作上很有能力。
所以她也就一直把他当正常同事对待。
不过靳易对此倒是颇有意见。
该说是男人的第六感吗?
来过医院之后,仅仅见了秦朗一面靳易就跟她说秦朗对她有意思,让她一定要跟对方保持距离。
还说她在国外不知道有多少人追她,一定不能被动摇。
说这话并不是不相信她,只是忍不住有些吃醋而已。
阮芍再三保证只喜欢他一个人才将人安抚下来。
三年时间,靳易来国外看她也不过几次而已。
所以两人这三年真的可以说是一对‘苦命鸳鸯’了。
如今守得云开见月明,阮芍一想到靳易知道她要回去后会有的反应,就忍不住嘴角上场。
……
跟朋友聚过之后,阮芍又去探望了一次杜教授。
来了美国之后,她几乎每周都会去探望这位教授,除非实在忙的分身乏术。
毕竟如果没有杜教授,她可能也不会一直这么顺利。
阮芍很敬重这位师长。
等探望完杜教授之后,就剩莫妮了。
她主动登门去了菲利克斯家。
要说她这辈子还真的是顺风顺水,总有贵人相助。
菲利克斯家族是美国极其有名的医药世家。
这个家族旗下有医院,有制药公司,同样还研发出售医学器械。
除此之外,还投资了不少医学研究所。
是美国排行榜上鼎鼎有名的大企业。
当初跟莫妮在国内见面的时候两人没聊过这方面。
她虽然知道莫妮姓菲利克斯。
但也没直接就往这个大家族上面联想。
后面学习过程中也免不了会对这些信息多有了解,但依然没多想。
可直到出国,跟莫妮有了进一步接触后才知道莫妮的父亲就是这个企业的掌权人,说莫妮是小公主一点都不为过。
知道她是学医的,所以来到美国之后,莫妮就把她引荐给了她爹地。
是希望阮芍有什么难题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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